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办法
北京市海淀区雨露嘉禾儿童康复训练中心成立于2005年。占地面积2000平,教职工20名,每年可接纳50名学员。本中心以安全、健康、专业、成长的办学理念。本着机构康复与家庭康复相结合,缺陷补偿与潜能开发相结合,对孤独症儿童进行行为矫正、融合教育、潜能开发,帮助孤独症儿童走出困境,真正融入社会。本单位被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评估认定为5A级社会组织、北京市残联认定为定点康复单位、北京市残联党建工作委员会评定为“优秀党建品牌”。 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残疾儿童的康复权益,进一步完善康复保障制度,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,促残疾儿童全面发展,根据《北京市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>办法》和《北京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印发<北京市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意见>的通知》(京政办发„2018‟49号)精神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康复,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、教育、职业、社会、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,帮助残疾人恢复或 者补偿功能,减轻功能障碍,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残疾儿童,是指具有本市户籍,持有残疾人证或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评估报告,年龄0—15周岁的残疾人。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评估报告由市残联和市卫生健康委共同 指定的残疾儿童诊断机构开具。 [...]